第16章
舞台上,乐手跟和声歌手已经就位。
“最后一个登场的是一位新生代男歌手……让我们有请许立言!”
伴随着主持人声情并茂的呼声,舞台灯光黯淡下来,一道朦胧的挺拔身影出现在舞台入口。
台下观众对这位叫许立言的“新生代歌手”根本不熟,不过好歹也是一明星,大家还是给予掌声,以示尊重。
掌声中,许立言不疾不徐走到舞台中央立麦前,伸手接过一旁乐手递过来的木吉他背在身上。
他今天穿的很随性,一件黑色T恤,一条牛仔裤,看上去跟台下的普通观众并没有什么不同。
现场安静下来。
他在一开始的舞台积分战中没有获得舞台加成,不过该有的舞美跟乐队配置节目组还是给他安排了。
三声心跳的音效声过后,先是一段钢琴弹奏的前奏响起,悠扬的旋律蔓延开来,瞬间便抓住了观众的耳朵。
绝大多数观众对音乐的理解有限,给他们的直观感受只有两个字:好听。
随即,后面的大屏幕上浮现出许立言即将演唱的歌曲歌名。
【成都】
【作曲:许立言】
【作词;许立言】
看到歌名,许多观众不由眼睛一亮。
单单以城市命名的歌曲不多见。
这是专门为蓉城写的歌啊,歌怎么样权且不论,就冲这份诚意不投票说的过去吗?
“嚯!也是原创,小许可以啊,这应该也是最近创作的新歌吧?准备的还挺充分,一个个不声不响都憋着大招呢。”吴长河笑着调侃道。
“太卷了太卷了,妈妈,我想回家,我不想玩了。”
刘卞听到前奏,看到歌名就有种要遭重的预感,再次哀嚎起来。
姓许这小子不厚道啊,兄弟是没法做了!
王稚脸上挂着有点皮笑肉不笑的笑容,他有种被人挑战了的感觉。
同台竞技,两首原创歌曲,节目播出后难免会被人拿来比较。
一个偶像歌手能有什么原创能力?
难道不是自取其辱?
积分战时许立言唱的那半首歌确实还不错,但是却没有说那是他的原创作品,王稚对他的创作能力抱有质疑也就理所当然了。
更何况,倘若许立言有过人的才华,也不至于到现在还默默无闻不是吗?
舞台上,许立言拨动琴弦,富有质感的声线,略带低沉的嗓音传出。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精妙起伏的旋律。
平缓的旋律搭配许立言特有的歌声渲染出一种娓娓道来的叙述感,让人不自觉跟着他进入这首歌的情绪之中。
后台休息室里的几位歌手同样莫名的代入了进去。
尤其是夏筝。
只不过她的情绪相较于其他人更加复杂许多。
那个攥着他的手,那个他从未忘记的女孩儿是谁?
那女孩儿现在在哪儿?
漂亮吗?
一定很漂亮吧。
要不然他不会念念不忘,还把她写进歌里。
夏筝羡慕这份浪漫,内心忍不住有点失落。
这些年,这个男人的生活她未曾参与,真的很好奇他这些年的经历,还有他的故事。
……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呜哦…呜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
台下的观众绝大多数都是在本地生活工作的市民。
即便他们自己没有这样的经历,大概也在某个时间遇见过这样的情景。
一对小情侣相互依靠,亲昵的漫步的在深夜街头的画面油然呈现在脑海里。
……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呜哦…呜哦…
……
玉林路,小酒馆,或许其中有不少人曾经到过这些地方。
所有的一切就像一个平淡的小故事在大家心里越发清晰起来。
平铺直叙的歌词与朗朗上口的旋律让台下观众不由自主的跟随着旋律挥动着双手。
投票器自带的荧光仿若成了一片流动的星河。
导播间。
马成业看着监视器里现场观众给予的反馈,脸上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安排许立言最后一个表演,看来是对的。
他让许立言跟吴长河更换出场顺序,一方面是因为许立言这首歌适合压轴演出;
另一方面他还希望看到另外一个结果:逆袭!
马成业本身不是音乐专业出身,但他是一个资深的综艺节目导演,很清楚观众喜欢看什么。
尽管《音乐旅行家》这档节目仍是以慢综艺为主轴,而且不像其他真人秀那样要求嘉宾按照剧本走。
但是有制造噱头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放过。
而在这个逆袭的剧本中,许立言显然就是主角。
他是一个游离在娱乐圈边缘,籍籍无名的小咖。
没有人气,没有成名作,甚至很多人不知道他是谁。
还有就是在舞台积分战中唯一个零分的选手。
如果他能在最终舞台凭一首原创歌曲碾压其他成名歌手,这样的逆袭绝对是观众老爷们喜闻乐见的戏码。
马成业曾经做过几档音综,对于一首歌能不能火他还是有几分鉴别能力的。
他之所以觉得许立言能凭这首《成都》逆袭,除了歌曲本身以外,还因为这首歌正是在这座城市演唱的,本地的观众在自己的地盘听到这首歌会非常有代入感,投票的话绝对是一个极大的加成。
王稚的那首原创其实也挺接地气,无论是旋律的精妙度,还是歌词的深度绝对不输许立言这首歌。
但是《成都》这首歌整体上更加朗朗上口,更具备流行性,更易传唱。
马成业甚至有种预感,它甚至有爆火的潜质。
事实证明,他的预感颇具前瞻性,就在他收回思绪,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监视器屏幕上时,脸色一变,一副惊掉了下巴的表情。
只见台下观众一边跟着旋律挥舞着手中的投票器一边跟着台上的许立言合唱起来。
这首歌的歌词本来就不复杂,舞台上的大屏幕还显示着歌词。
……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呜哦…呜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呜哦…呜哦…
整齐划一的全场大合唱!
如果是一首脍炙人口的歌引发观众集体大合唱一点也不奇怪。
或者是歌手的个人演唱会,到场的大部分都是粉丝,那样的大合唱也不奇怪。
可……这TM是一首新歌啊!
而且,许立言哪有什么粉丝!
舞台上的许立言也没有料到会有这种效果。
这一刻,他第一次感受观众给予一位表演者莫大的能量,第一次感受到原来舞台有如此大的魔力。
或许是受到现场气氛的感染,他索性停止弹奏,将吉他背在身后,一边跟着台下的观众挥动双手走到舞台前面,近距离与大家一起合唱。
后台的几位嘉宾也呆住了。
谁也没有想到,一首没有高音,没有强烈节奏感的民谣歌曲能将现场的观众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这一刻,许立言不像是录节目,更像是在开一场个人演唱会。
台下的三百位观众就是他的粉丝。
小说《和国民女神领证后,我成了男人公敌》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