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陆晴晴赵建刚的小说《七零知青:嫁给科研大佬被甜宠了》是著名网文作者凯瑟双木林所著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简介:“陆晴晴!你敢耍我!”潘兰气坏了,伸手去推碗柜门,就去拿那碗野鸡肉。只是她的手还没有碰到碗柜,就被陆晴晴扭住了手臂,接着腹部一疼。上辈子的陆晴晴可是练过散打搏击术的,右腿一个侧踹,直接把潘兰踹出门外。…
《七零知青:嫁给科研大佬被甜宠了》第5章 你借我的钱该还了
“陆晴晴!你敢耍我!”潘兰气坏了,伸手去推碗柜门,就去拿那碗野鸡肉。
只是她的手还没有碰到碗柜,就被陆晴晴扭住了手臂,接着腹部一疼。
上辈子的陆晴晴可是练过散打搏击术的,右腿一个侧踹,直接把潘兰踹出门外。
落地时扬起一片尘土,躺在地上直喊哎呦!
潘华连忙把妹妹扶起来,指着陆晴晴怒吼:“你怎么动手打兰子,太令我寒心了!”
“渣男!”陆晴晴拍了拍手,冷睨着他道:“你妹妹抢我的野鸡肉吃,你咋不出声制止?这会儿见她吃亏了,就开始心疼了?我真是瞎了眼,看上你这个伪君子。”
潘兰摸着摔疼的屁股,瞪着陆晴晴咬牙切齿的道:“陆晴晴,你刚才打了我,咱们去大队长那儿评评理。”
“好啊,我今天在山上采蘑菇,你把我推下土坑,我正准备去派出所报案呢!”
陆晴晴的双眼几乎喷出火来,潘兰这个蠢货自以为原主喜欢她哥哥,平时在知青点对原主指手画脚、颐指气使。
今天更是过分,在孙艳秋的唆使下,要原主借钱给他们去老乡家里买鸡吃。
原主身上哪里还有钱,她外公汇来的钱票,早就借给潘华买了辆自行车。
潘兰不相信,以为原主不愿意借给她,脑子一发热,就想教训原主一顿,于是就暗中使坏把原主骗入深山,然后在原主背后推了一把……
“你胡说八道什么?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推你了,你自己掉了下去,关我屁事?”潘兰强装镇定的狡辩。
她当时躲在林子里,在背后推的陆晴晴,她就不相信陆晴晴背后长了眼睛。
肯定是拿话套她,她才不会上当呢。
陆晴晴冷笑:“你不承认是吧?那我就去派出所报案,我和田小雨加上你和孙艳秋,拢共才四个人上山采蘑菇。田小雨当时一个人在另一边。
所以你和孙艳秋都是嫌疑犯,我相信人民公安的办案能力,不要一天时间,就能查出谁是推人凶手。”
一旁的孙艳秋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盯着她,这个病秧子怎么摔了一跤,就完全变了一个人?
不但能说会道,而且还能打,居然一脚就把140斤的潘兰踹了个四脚朝天!
真是见鬼了!
但孙艳秋也看不出陆晴晴哪里不对劲,想到自己也牵连进去了,于是笑眯眯地去拉陆晴晴的手:“晴晴,算了算了,你和兰子是同乡,又是同一天来赵家村的知青,去派出所报什么案啊,说出去多难听!再说,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陆晴晴“啪”的一声,拍开她的手:“孙艳秋,你别假惺惺的装好人了,我知道是你在暗中使坏,迟早有一天,我会连本带息都还给你!”
“晴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真的想对你好,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孙艳秋一脸无辜。
“你做过什么?自己心里有数。”陆晴晴冷嗤一声:“你不是喜欢潘华吗?很好,我现在不要他了,你有机会了!”
既然孙艳秋把潘华这个渣当成宝贝,陆晴晴就成人之美。
绿茶配渣男,天长地久。
“晴晴,你跟潘华是竹马之交,我们之间又是好朋友,我怎么会挖你的墙角……”
孙艳秋瞪大了眼睛,陆晴晴这个蠢货怎么知道她喜欢华哥呀?难道自己平时跟华哥偷偷约会时,陆晴晴悄悄在后面跟踪?
“好,陆晴晴,是你自己提出分手的,希望你说到做到,今后不要再来纠缠我。”潘华咬牙说道。
他本来就嫌弃陆晴晴是个病秧子,如果不是看在陆家有朝一日会翻身的面上,他早就跟陆晴晴分手了。
只是今天,陆晴晴抢先把他的话说了,而且还是当着孙艳秋的面说的,是陆晴晴不要他了。
这让好面子的潘华心里特别不舒服,他气呼呼拉着孙艳秋就走:“艳秋,我们走吧,别理她。”
“站住!我俩既然不处对象了,你借我的钱该还了。”陆晴晴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朝他伸出手。
“我什么时候借你钱了?你真是不要脸!”潘华阴鸷地扫了一眼陆晴晴,气得眼睛都绿了。
他为了帮助这个病秧子,帮她跑腿买过不少药,干过不少农活呢。
不就是花了她几块钱么?而且是她主动借钱给自己买自行车的。
再说他当初借钱的时候,又没有写借条,就是不还,陆晴晴这个蠢货也奈何不了他。
陆晴晴似乎知道潘华心里所想,指着知青点说道:“你上个月借我一百块钱买了辆自行车,你如果没钱还,那辆自行车就是我的了。”
话落,陆晴晴抬腿就往知青点走去。
小样的,以为没有借条,就想不还钱,还治不了你!
“好啦!别去了,不就是一百块钱吗?我还给你就是了。”潘华见陆晴晴真的去知青点推自行车,怕引起其他知青看笑话,连忙叫住她。
肉疼的掏出钱包,抽出十张大团结拍在陆晴晴手里,没好气的道:“钱还给你了,以后别去知青点找我。”
他那辆自行车价值一百二十六块钱,六张工业券,如果被陆晴晴推走了,那可亏大了。
“放心,我就是嫁不出去,也不会要你!”陆晴晴接过钱,也不理会他们,转身进入屋子,啪的一声关上门,靠在门上直喘粗气。
哎,这具身体真的太弱了,方才收拾潘兰,稍微费了一点力气,就出现呼吸困难,低血氧这些症状。
看来自己把身体养好之后,还得多练习练习强身健体的瑜伽术。
在这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七十年代,良好的身体素质是一个穿越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陆晴晴坐在床上练习了一会儿瑜伽,直到练到全身大汗淋漓之后,就在村头水井里提了一桶水。
摸了一下水温,比较凉手,目前她这身子骨还不能洗冷水。
她是想把水烧热,可是家里只有一口铁锅,煮饭炒菜都是这口锅,哪里还有多余的锅头烧水。
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没有找到烧水的锅头。
陆晴晴也有办法,直接把满满一桶水提在屋前的空地上,接受阳光的沐浴。
一个小时后,陆晴晴摸了摸水温,哈哈……太阳公公帮她把水加热了!
陆晴晴好开心,盛了一勺温水擦了一遍身子,余下的水留在原地继续加热,留着晚上洗澡用。
今天是中秋节,下午不用干活,陆晴晴躺在床上先睡个午觉。
也许劳累了大半天,她实在太疲倦了,这一睡就是两个多小时。
醒来时,太阳已偏西了。
打了套踢拳后,便进入灶屋准备弄晚餐,看着角落里那几个比土豆大不了多少的红薯,陆晴晴又愁眉苦脸起来。
就这几个红薯一顿就吃完了,明天拿什么做主食?
仅靠竹筐子里这些野蘑菇,也吃不了几天啊?而且还不扛饿。
原主也是个老实的,自己每天挣四个工分,本来就吃不饱饭,还要把外公汇来的钱借给潘渣男。
自己省吃俭用,每天吃两顿红薯,瘦得跟猫有一比。
却把潘渣男兄妹两人养得膘肥体壮。
哎,原主真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