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大家对于《蚀骨危情》这本书的书评:
一个素昧谋面的夏薇茗,毁掉了简童。一个从未出现过的阿鹿,救赎了简童。她没了家人,没了爱人。没了引以为傲的高学历,没了知心交底的好朋友。曾经上海滩最骄傲的玫瑰,沦落为万人唾骂的杀人犯。曾经尊贵无比千金大小姐,沦落东皇颓废卑微清洁工。三年牢,一颗肾,一条命。他不听,他不信,他伤她。沈修瑾不愿听她解释,亲手将她送进监狱,于是她坐了三年牢;沈修瑾不肯信她的话,一日复一日折磨她,所以她几度崩溃;沈修瑾不知自己所说,次次重击她的心房,使她心灰意冷。三年内,他纠缠,她隐忍。他欺骗自己,她暗地谋划。沈修瑾骂她没有骨气,殊不知她的一身傲骨,是被他一点点压弯的;沈修瑾忆她高傲自信,殊不知她的经历使她,高高在上的玫瑰凋谢;沈修瑾让她再度高调,殊不知她已学会忍耐,张狂骄傲性子已逝去。沈修瑾结了婚,新娘子是简童;沈修瑾囚禁她,她懂得了乖巧;沈修瑾放松了,她找到了机会。三年后,一段爱,一场恨。他爱她,她恨他,她逃了。沈修瑾后来明白,简童是他的唯一,他想挽回;沈修瑾后来发现,简童对他的恨意,他很后悔;沈修瑾后来知道,简童从他那逃走,他心里痛。之后的他们,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淡了。看着看着就累了,星光醉了。听着听着就睡着,不再怨了。可是啊,他找到了她。这次,他不逼她了。他说,“沈修瑾爱简童,生生世世”他问,“怎样才能让老婆开心”最后,他装失忆,留住简童。谁知,她知道了,她又要逃。怎料,他放了她,她不走了。结果,他终身未娶,她终身未嫁。简童啊!简单的简,童话的童,却活成了个笑话。
其实阿修早就爱上童童了,从年少时期童拉住他的手他未曾松开、童不让他坐摩天轮他就真的听之任之、从他明知巧克力狗都嫌弃却还是吃了并住了院可以看出细节上的感情。他会在童被困在容器时不顾手被砸流血去救她的性命,在童对自己动杀心时还要假装看不到那把刀,温候地问:“做噩梦了?”可他爱童,却不自知。即可悲又可恨,因此他只能放下尊严装失忆接近她。当我看到他为了寻童钻狗洞、为了不让她发觉自己装失忆选择被打到内出血的方式时,我不得不承认他真的爱惨了童。他爱童的方式是畸形的、曲折的。完全取决于他出生在被祖父教育成冷血机器的家庭,祖父教他狠戾,他却对童情根深种,连祖父都看得出来他爱童,所以他祖父想决心一心除掉童。沈修瑾和简童都成为了沈老爷子的琪子,陆明初是童入冤狱的导火线,童是这场局里的最大受害者。总而言之,我不希望简童再遇上爱上沈修瑾,因为他,她成了众人的笑话,成了他们的出气筒,成了“926”的牢改犯。如果童18岁不被送进监狱、童的声音不再沙哑、腿脚不再瘸拐、容貌不被毁尽、肾脏不被剖挖。倘若简童还是曾经那个孤傲张扬的红玫瑰,人人上赶着前赴后继的简大小姐。我希望真的如沈鹿所说“祖父下辈子不要再欺负祖母了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