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都市婚恋小说《金婚当天,老伴当众表态要和初恋过余生》,此文从发布以来便得到了众多读者们的喜爱,可见作品质量优质,主角是,是作者我是真千金所写的。《金婚当天,老伴当众表态要和初恋过余生》小说最新章节第7章,已更新10217字,目前已完结,喜欢看都市婚恋属性小说的朋友们值得一看!主要讲述了:我穿着被汗水浸透的衣服狼狈进入医院。护士看到我,忙跑过来扶住,「奶奶,您哪儿不舒服吗?」我指指自己的头和脚,「都很痛。」护士紧急将我送到治疗室,医生详细检查一番。「严重中暑。」「还有,您的腿曾经严…
《金婚当天,老伴当众表态要和初恋过余生》精彩章节试读
我穿着被汗水浸透的衣服狼狈进入医院。
护士看到我,忙跑过来扶住,「奶奶,您哪儿不舒服吗?」
我指指自己的头和脚,「都很痛。」
护士紧急将我送到治疗室,医生详细检查一番。
「严重中暑。」
「还有,您的腿曾经严重感染过,伤及骨头,炎症引发充血,必须马上放血!」
当初钉子穿脚后引发败血症,差点截肢。虽然后来治好了,但留下了很严重的问题,一遇到极端天气就会疼痛红肿。
我的脚此时肿得发亮,黑紫色血水充满了半条小腿。
医生不停地叹息,
「您年纪这么大,身体又不好,怎么会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大热天在外面走啊。」
我满面苦涩,答不出来。
医生见此不再多问,只道立刻给我手术。
我中暑还有高血压,手术中难保不出问题,医生要求家人过来签字。
想来想去,我还是打了沈俊诚的电话。
才接通,就听到方佳惠的声音,
「金兰姐吗?不好意思啊,俊哥刚亲自给我抹了身上的汗,现在洗毛巾去了。」
「我和他真的只是兄妹关系,如果造成你的误会,我跟你道歉。」
我闭了闭眼。
方佳惠要真有心道歉,也不会说出亲自抹汗这种恶心的话来。
我还未开口,手机就被沈俊诚抢了过去,
「许金兰,你的心被狗吃了吗?佳惠被你害成这个样子还逼她道歉?」
「是我瞎了眼才会选你这种女人做一生伴侣!」
「这次必须给佳惠熬一个星期的参汤补身子,否则别想我理你!」
到嘴的字一个都不愿意再说,我挂断电话转头对医生说:「我自己签字,保证不用你们承担任何责任。」
我在医院里住了四天。
四天里沈俊诚一个电话都没有打来过。
倒是儿子打过几次,问我有没有跟沈俊诚道歉。
我没理他,挂了电话。
女儿则给我发来沈俊诚和方佳惠的照片,说是从沈俊诚朋友圈里截下来的。
照片里,从来五指不沾阳春水的沈俊诚挽起袖子给方佳惠煲汤,一口一口吹凉了喂给她喝。
不知情者纷纷评论,说他这么大年纪还懂得疼老婆,了不起。
沈俊诚从头到尾没解释半句。
女儿发来语音,语气尖锐。
说就是因为我不通情达理,沈俊诚和方佳惠才会越走越近。
我要不劝他回来就得孤独终老。
我笑笑,找到邻居小姑娘帮忙把照片存了起来。
小姑娘帮我存完,点着照片道:「这两个人最近出名了。」
原来金婚纪念日那天不知道哪个把两个神经病当着我的面吻得难舍难分的视频发到了网上,引起不少人的关注。
大家都在骂他们为老不尊,不配为人。
沈俊诚本就岌岌可危人名声一落再落,他曾任教的大学公开表示取消原本打算颁发给他的终生荣誉奖。
要在以前,我一定会急得坐立不安,跑去学校找领导恢复他的荣誉。可现在他在我心里狗屎不如,才不想管。
回到家,我勉强收拾了些衣物,回到了以前住的小院子。
这是在沈俊诚还没发达之前我用自己的积蓄买下的小屋子,虽然又旧又破,却承载了无数美好又简单的幸福。
后来沈俊诚有了钱,买了城里的大房子,我虽然不喜欢,但为了他还是搬过去一起住。
闻着熟悉的味道,我心里涌起阵阵宁静,终于好好睡了一大觉。
我在院外整理菜园时,沈俊诚终于出现。
懒得理他,我转身要进屋。
他大步从车上下来,将我拉住,
「都做奶奶的人了,还动不动就离家出走,不害臊?」
「你又不是不知道心脏病有多危险,总不能在咱俩的金婚纪念日闹出人命来吧。」
「行了,行了,不是老惦记着去咱俩第一次下馆子的地儿吃一顿吗?现在就带你去!」
说完丢一个袋子给我,袋子掉下衣服的一角和一块吊牌。
吊牌上写着一个二,跟了四个零。
「知道你平常舍不得花钱,所以做主给你买了件好的。」
沈俊诚一副「看我对你多好」的表情。
我低头看牌子,是方佳惠喜欢的那家。
沈俊诚见我看牌子,脸上略略尴尬,声音却是委屈的,「佳惠身体不好还操心在网上旗舰店帮你选衣服,为感谢她,我答应帮她织件毛衣,熬了整整三个通宵。」
他最是没有什么耐心,以前我求他帮忙织三针都不肯。
织三个通宵,想都没敢想过。
沈俊诚揉着发红的眼圈,唇角扬起的却是柔情蜜意。
我懒得计较,淡淡哦了一声。
过于平静的反应惹得他一愣。
以前哪怕他给我送十块钱的东西,我都会高兴得像个小孩。
沈俊诚脸又板了起来,
「许金兰差不多得了啊。」
「是你做错了事,我都没跟你计较,摆脸色给谁看呢!」
「咱俩身份差距这么大,我却对你不离不弃,几人命有这么好?」
在他心里,我这个无权无势又没文化的农村妇女配他一个大学顶级教授绝对是前世修来的福份。
应该感恩戴德。
却忘了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我吃了多少苦才帮他一步步熬出来。
决定跟他离婚,我也想好好吃顿散伙饭,没跟他计较,只道:
「不是要吃饭吗?快走吧。」
他哼一声,自顾自上车。
由着我拖着一条痛腿慢慢爬上副驾位。
车子刚到餐馆门口,就见方佳惠红着眼睛站在大门口。
「怎么到这儿来了?」沈俊诚一见她,三步并作两步就走了过去。
方佳惠楚楚可怜地出声,「我感觉心脏有点不舒服,好害怕,想着你说要来这里,就……打扰到你们了是不是?我现在就走!」
嘴里说要走,半步都没迈。
假得这么厉害,沈俊诚却半点都看不出来,扶着她往上去,并亲自给她拉开车门。
生怕她撞上,手撑在车门顶上。
方佳惠低下身上车时,有意朝我看过来,「对不起啊金兰姐,都怪我这身子不争气。」
我心说:她的身子可太挣气了,硬是绕大半座城等见到沈俊诚才发作。
沈俊诚抬手把自己皮夹子里的钱全都掏出来丢我手上,
「佳惠也不是故意生病的,你理解一下。」
「想吃什么点什么,不用省钱。」
「明天八点学校董事会重新评估我终生荣誉奖的资格,你早点到!」
看着他远去的车子,捏紧的钱硌得我掌心发痛。
沈俊诚哪怕今天请我吃饭,也只为了明天学校董事会的评估。
一边任意枉为欺负我,一边又想我帮他飞黄腾达。
我又怎么可能会叫他得逞?
小说《金婚当天,老伴当众表态要和初恋过余生》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