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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春晓卫青寒小说叫什么(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免费阅读)

主角是谢春晓卫青寒的小说《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是由作者“月莫”创作的宫斗宅斗著作,目前连载中,更新了945412字,最新章节第459章 生一下下气。

一、作品简介

热门新书《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上线啦,它是网文大神月莫的又一力作,主角是谢春晓卫青寒。主要讲述了:大齐京城,逍遥百花楼。歌舞升平中,一个红衣女子突然全身一抖,娇嗔浅笑全部消失,她一瞬间换上一副冷森表情,伸出纤纤玉指,遥遥指向大厅一侧的一个男人。“你……明天会死。”众人哗然,花魁娇娘这是在说什么?男……

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文章文采斐然,辞藻华美,语言补实,文笔清新,情感丰富,人物形象饱满,条理清晰,结构层次分明,情节合理,跌宕起伏,描写生动,引人入胜。希望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后面与结尾更加精彩。

三、作品赏析

大齐京城,逍遥百花楼。

歌舞升平中,一个红衣女子突然全身一抖,娇嗔浅笑全部消失,她一瞬间换上一副冷森表情,伸出纤纤玉指,遥遥指向大厅一侧的一个男人。

“你……明天会死。”

众人哗然,花魁娇娘这是在说什么?

男人脸上一瞬间血色全消,继而勃然大怒。

“你敢咒我?你胡说什么?”

男人拍案而起,还没来得及过来找她麻烦,女子已经软绵绵倒地,昏迷不醒。

第二天傍晚,有人看见男子浑浑噩噩站在河边,一跃而下。

清晨,一具男尸漂浮到岸边。

****************

“来人啊……死人啦,死人啦……”

一声凄厉惨叫,一个人连滚带爬的从林子里爬了出来。

他身后的泥土里,露出半颗血肉模糊的人头。

人头还挺新鲜,死亡时间不长,没有开始腐烂的迹象,是个男人,脸色惨白爬满蛆虫,一双眼睛圆睁。

死不瞑目!

半个时辰后,山水县捕头谢鼎带着七八个捕快赶到了林子里。

在前面带路的,是附近的一个村民,正是第一个发现现场的人。

他哆哆嗦嗦的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说:“就,就在那里……”

谢鼎是个中年男子,拿着佩刀,一脸严肃走在前面。

山水县是京城郊外的一个县城,也算天子脚下,治安良好。他做捕头这些年,通常办的都是些偷鸡摸狗,夫妻打架之类的案子。

命案,实在不多。

风吹过,一阵血腥味扑面而来。

报案人连着后退了几步,虽然早上已经吐过了一轮,又捂着嘴跑到一边去了。

“他,就是他……呕”

报案人蹲在了一边的地方。

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惨不忍睹的头颅,别说没见过这世面的普通人,就算是跟着谢鼎的捕快,也有忍不住的,面色扭曲转过身去,一阵恶心。

倒是谢鼎身边有个眉清目秀的小捕快,一脸镇定。

“春晓,你来看看。”谢鼎招呼她。

谢春晓应一声,这声音清脆的很,竟然是个女儿家的声音。

谢鼎身边一个年纪相仿的捕快,看看谢春晓的镇定,再看看终于忍不住在一旁吐的昏天暗地的几个年轻捕快,十分感慨。

“真是虎父无犬子。”捕快说:“你们看看,春晓一个小丫头,她都不怕,你们至于吗……”

几个小捕快很惭愧,但真的忍不住。

谢春晓也有些惭愧,这种场面对她真的不算什么。

如今,她是山水县捕头的女儿。但三年前,她是生在红旗下的一名资深痕检。

痕检,是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刑事案件中对现场相关物品进行痕迹提取,分析,鉴定,以确定痕迹与案件事实的关系,或与特定人或物之间的关联。

谢春晓有十几年痕检经验,什么样的犯罪现场都见过,什么样支离破碎的尸体都见过。

可惜,在一次出现场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身死魂穿,来到了这个历史无名的朝代,成为同样出了意外猝死的谢春晓。

谢春晓虽无显赫身家,可是父母疼爱,哥嫂和睦。父亲是县城里的捕头,谢春晓是个从小跟着爹瞎跑的疯丫头,会两下拳脚,活的热热闹闹,无人拘束。

从此谢春晓便换了男装跟着爹,开始了编外捕快的日子。开始大家只觉得小丫头爱玩儿胡闹随她去,被吓两次就不跟了。

可后来,大家都很佩服,这丫头,厉害了。

谢春晓可以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在案发现场,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蛛丝马迹。

她的一双眼睛,有感恩戴德的人说是一双天眼,有妒忌畏惧的人,说是一双鬼眼。

谢春晓对此流言哭笑不得,封建迷信不可取。

谢春晓站在了人头前。

从地上捡起一根棍子,将脑袋上的泥土和蛆虫拨去一些,露出了原本的面目。

这是个中年男人,五官端正。看皮肤状态并不粗粝,生前条件不错。

这个年代的人一般不出远门,山水村牵扯的案件,凶手和受害者,通常都是本地人。

所有案件中,确定死者身份,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死者的身份确定之后,才好围绕死者的各种关系进行排查。在京城脚下,拦路抢劫杀人是极小概率的事件,更多的是情杀仇杀。

谢鼎喊大家都来看了一遍,可惜无人认识。

“不可能只有一颗脑袋。”谢鼎道:“大家找一找,看看附近是否还有死者的身体。”

脑袋已经从土里完全挖出来了,从脖子得地方砍断,血肉模糊。泥土里有大量的鲜血,和泥土混在一起,泥泞血腥。

但是昨晚上下了一场大雨,将林子表面的痕迹全部冲淡了,而且这条路人走的不多,却有不少来往马车,车痕混乱,因此找不到可疑的脚印,也找不到零散的血迹。

谢春晓起身定定的看了一会儿挖出头颅的土坑,慢慢的往一旁走去。

其他人提心吊胆的跟着,大气儿都不敢喘一口。

他们知道谢春晓不是在故作玄虚,她是真的能看见。

哪怕地上的血迹已经淡的无可察觉,可只要曾经有过,谢春晓就能看见。

谢春晓走出几十步,不时的停下,捡起一片落叶。

“上面有血迹。”谢春晓指着被雨水冲刷过的树叶。

谢鼎接过叶子,众人一起去看。

别说,这么近距离的看,这叶子上,似乎还真有一些痕迹。

有人便不由的感慨:“春晓这眼睛啊,真是神了。”

给你一片叶子,拿到眼皮子底下,凑近看着闻着。和给你一片树林,秋天成千上万的落叶,让你从中将这片叶子挑出来,那可不是一回事。

谢春晓很感激。

幸亏她这是有一双厉害的眼睛,要是有一个厉害的鼻子,大家天天夸她鼻子比狗还灵,听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谢春晓顺着地上只有她能看见的模糊血迹走了几步,一指前面一处:“这里,剩下的尸体,应该埋在这里,这地面上有很多血的痕迹。”

小说《锦衣卫大人别宠了,我还要破案》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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