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凌歌最看重的一点。因为他知道,《盗墓笔记》最赚的绝对是版权费,而不是那点订阅。
凌歌来到书房,打开了电脑。
他先登陆了番茄中文网网站,打开了作者注册界面。
起了什么笔名好呢?
看着注册界面,凌歌陷入了沉思之中。
想了想,他输入了一个笔名【君临天下】。
将来他可是要登顶娱乐圈的男人,这个名字跟他很配。
将作者账号注册完成之后,凌歌便新建了书籍。
随后,他便开始码起了字来。
“50年前,长沙镖子岭。四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所有人都不说话,直勾勾的盯着地上的洛阳铲。
铲子里还带着刚从地下带出的土,奇怪的是,这一杯土正不停的向外渗着鲜红的液体,就像刚刚在鲜血里蘸过一样。”
…….
因为获得了“触手怪”天赋,所以凌歌的码字速度十分之快。几乎达到了2万字每小时的恐怖程度。
要知道,一般的大神级别的作者时速也不过是1小时5000字便已经顶天了。一些萌新可能只有1000字每小时的速度。
可是凌歌此刻竟然是2万字每小时。
他白皙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的敲击,只留下一串串的幻影。
竟然是连肉眼都看不清他的手指的律动了。
最终,五个小时之后,凌歌直接码完了十万字。
这速度,简直甩那些大神级别作家N条街。
新建好第一卷《七星鲁王宫》后,凌歌直接上传了五万字上去。他用的是五千字一章的大章,所以上传了足足十章。
网文这种东西,需要排推荐,推荐之后再是上架。
所以现在还不是爆更的时候。
上传完五万字后凌歌便关闭了电脑。
因为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所以还得等待明天编辑审核。
恰好,明天国庆假期也过去了,编辑刚好结束假期回来。
晚上,凌歌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他又回到了前世。
舞台上的主持人宣布,“年度最具影响力钻石唱片,年度最具人气顶流至尊天王得主是,凌歌。”
然后,在某德华,某学友等老牌天王的羡慕之下,他缓缓的上台领奖。
“谢谢大家,能够获得这个奖,我真的是意想不到。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妈妈,然后还要感谢我的粉丝们。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今天。”
浅灰色格调的房间中。
凌歌侧躺在床上,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就好像是梦见了什么美好的事物。
然而下一刻。
“叮叮叮~”
床头柜上的闹钟响起,凌歌被迫从美梦中醒来。
睡眼惺忪的凌歌伸手将闹钟关掉,然后有些遗憾。
他在梦中才把获奖感言说完还没有领到奖杯呢,结果就被这破闹钟给吵醒了。
对此他心情不太美丽。
可恶。
“这个该死的梦,为什么不先发奖杯再说获奖感言呢,明明正确的顺序就应该是先拿了奖杯,将奖杯举在手里然后说获奖感言的。”
这让他有些遗憾。
梦中那些大佬们羡慕的目光简直不要太美妙。
起床洗漱完,穿上一件浅灰色卫衣,一条淡蓝色牛仔裤,脸上上一个黑色的口罩凌歌便出了门。
外面,
天高云淡,阳光温柔。
凌歌所住的小区距离魔都大学有一段距离,因此只能坐地铁前去了。
等他有钱了,他首先应该买一辆车才是。
那样的话,到哪儿去都方便。
地铁十分拥挤,现在正是上班的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