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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娇娇小知青被撩到腿软还揣崽》第6章 他的目光只聚焦在她一人身上

顾城南惊讶地看着她。

目光清正,倔强坦荡。

这个新婚妻子跟传闻中的似乎很不一样。

温娇娇见他堵在门口当门神,推了下他的腰身,匆匆跑去洗漱。

昨天她没去上工,村里就传出污污的流言。

今天,她就是爬也要爬去上工。

被她推了一下的顾城南僵在原地。

虽然只是一下。

但那双柔软无骨的小手,还是让他的心荡了一下。

温娇娇匆忙收拾完,带着斗笠,顾城南拎着水壶。

两人一起出门上门。

温娇娇看着原生态的村庄,吃着顾城南煮的鸡蛋,心中忍不住感慨。

自从穿书后,每天醒来就像奥特曼一样,接受新的打击。

新婚夫妻并肩走在乡村土路上,一名少女迎面走来。

她穿着蓝底的确良衬衣,衬衣两领角各绣了一朵小白花。

给她增添了两分色彩。

头发梳成了一个蓬松的丸子头。

娇俏可爱。

温娇娇觉得眼熟,忍不住多瞧两眼。

“娇娇,你今天终于要去上工了?”少女惊讶出声。

温娇娇咬了口便宜老公煮的鸡蛋,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这少女不说跟她以前一个同事长得很像,简直一模一样。

连性格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她的那名同事叫林夏,跟林初夏只差了一个字。

是朵茶言茶语的小白花,跟温娇娇不对付。

两人在职场上争得你死我活,最后是温娇娇胜出。

林夏屈居她下,一度不甘心。

温娇娇现在严重怀疑这本书的原作者就是林夏。

想到原主做尽的蠢事,温娇娇真的被恶心到了。

“初夏,等等我。”

长相普通黝黑的陈画,拿着黑摸摸追了上来。

看着吃着白鸡蛋的温娇娇,嫉妒地瞪了她一眼。

这年代鸡蛋可精贵得很。

老天真是不公,不仅给了温娇娇好相貌,还给了她一个好家世,现在又找了一个好老公。

温娇娇被瞪得莫名其妙。

顾城南怕娇媳妇吃不惯粗粮馍馍,这鸡蛋是特意给她煮的。

这话要叫陈画知道,不得气歪了嘴。

陈画是林初夏的跟班,处处帮着林初夏怼原主。

平时却没少吃原主的东西,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眼狼。

不知道是不是温娇娇的错觉。

总觉得林初夏的目光一直追随着顾城南

“娇娇,你怎么不说话?我们一起去上工吧?”

林初夏伸手要挽温娇娇的手臂。

这个林初夏简直就是林夏的翻版,温娇娇对她没有丝毫好感。

见她靠近,只觉得恶心,猛然抬手挡在身前,拒绝她的碰触。

然而,林初夏身子却往后晃悠着踉跄了两下,猝然倒在了地上。

尘土扬起!

“啊……好痛!”

“温娇娇,你太过分了!”

陈画大步朝温娇娇冲撞过来。

就在她将撞上温娇娇之前,一只大掌搂住温娇娇的腰身。

抱着温娇娇转换了位置。

陈画冲得太猛,没刹住脚步,踉跄着往前冲了两步。

吃了两口灰,才稳住身形。

“温娇娇,你这个贱人!”陈画大怒。

温娇娇冷声道:“认个二郎神当主人,你还真当自己是二哈。”

这明摆着骂陈画是狗。

陈画气得发疯,想故伎重演。

但随即一道冰冷的目光打在她身上,惊得她后背冒起一层冷汗。

她转头,对上顾城南那双冰冷无度的寒目,吓得打了个寒颤。

刹那间退缩。

林初夏将顾城南的眼神尽收眼底,眸中闪过一抹惊讶。

身材高大的男人,紧紧将温娇娇搂在怀里,将温娇娇衬托得娇俏可人。

不是说顾城南对温娇娇十分厌恶,连碰她一下都觉得恶心?

之所以答应娶她,是为了安父母的心?

林初夏看着眼前搂抱在一起的两人,总觉得哪里不对。

难道因为她重生回来,改变了既定轨迹?

她眸子微垂,掩下眸中阴霾。

“好痛啊……娇娇,咱们都是同一个地方来的知青,本该互帮互助,我只是想跟你亲近,你为什么要推我?”

林初夏脸色苍白,声音娇柔,眸中泪光点点。

她这话是对温娇娇说,却楚楚可怜看向顾城南。

温娇娇眸子一沉,挣脱了顾城南的怀抱,转头去看他。

只见他对林初夏的娇柔可怜,面上没有丝毫波动,仿佛眼里根本没有这个人。

他低头对上温娇娇幽沉的目光,眉头一蹙,“伤着了?”

经过昨晚,顾城南深知新婚妻子是个泥塑的娇气包。

稍微磕碰一下,都能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

他的目光只聚焦在温娇娇一个人身上,仿佛其他人都是空气。

温娇娇对他的反应非常满意,主动将手塞进他手心里,“没有,快走吧,再晚,你上班就要迟到了。”

小手塞进手心里。

顾城南就像握住一团软绵绵的棉花。

柔软无骨,无端烫人。

那股烫意从手心,传至耳后根。

他的耳根子一点点爬上粉红。

林初夏眉眼抛给瞎子看,又见温娇娇当着她的面调情,气得咬牙。

见他们转身就要走。

她突然高声喊:“娇娇,我来找你,就是为了告诉你,向知青今天在哪上工。”

这话一落,果然见他们停下了脚步,转头看了过来。

林初夏的目光落在顾城南身上。

她前世只觉得这人是块冷冰冰的木头。

那双黑黢黢的眼神看人时,叫人无端害怕。

因此,还真没关注过他的长相。

这会正面一瞧,她眸中闪过一抹惊艳。

白衬衫绿军裤,很简单的搭配。

却因他身材高大,肌肉内敛,硬生生将普通的衣服穿出了模特的高级感。

那张脸更是无可挑剔的好看。

林初夏一时间看呆了。

她心跳漏跳了半拍。

顾城南长这么好看的吗?

这人不仅长得好看,将来更是全国首富,有钱有势。

未来成就甩了向玉成十八条街。

向玉成整天只会钻在实验室里,搞他的破研究。

有时候忙起来,十天半月不回家是常有的事情。

林初夏出身普通,陡然嫁入书香世家,上要忍受婆母的挑剔,下要照顾孩子。

偏偏她又自诩新时代女性,不甘心在家相夫教子,创业也频频遇到困难。

娘家没能力,婆家冷嘲热讽。

就在她最无助时,遇到了顾城南。

她借着温娇娇的香火情,让顾城南帮了她一个小忙。

后来更是扯着顾城南的旗号,狐假虎威,才赚到了点钱。

但也是疲惫不堪。

所以上辈子林初夏表面看着风光,却没过过几天舒心日子。

她上辈子年轻不懂事,满眼只有俊秀白皙的向玉成。

反而将顾城南这个大佬,推给了温娇娇那个蠢货。

好在老天眷顾,重来一世。

她不再是那个只知道风花雪月的傻姑娘。

就是可惜重生的节点不对。

她重生回来时,顾城南跟温娇娇已经结婚了。

但林初夏不在意,反正温娇娇是个早死的人。

她要趁着这段时间在顾城南面前刷好感。

有温娇娇这个不断作死的蠢货做陪衬,才能衬托出她的温柔娴善。

到时温娇娇一死,她立马就能无缝衔接。

这世她要当未来首富太太。

她就是命定的天女。

顾城南才是她的锦绣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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