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是大佬的白月光》由之知所撰写,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故事,也是一部良心现代言情著作,内容不拖泥带水,全篇都是看点,很多人被里面的主角秦娆沈浔所吸引,目前原来我是大佬的白月光这本书最新章节第 511 章 番外 带崽篇2,写了1004018字,已完结。这本书又名《炙吻!》。
一、作品简介
最近比较火的一本小说《原来我是大佬的白月光》,作者是之知,主角是秦娆沈浔。主要讲述了:秦娆压根儿不知道他想了些什么,指了指桌上的红酒瓶,问:“我可以喝点么?”沈浔微一颔首,取了只杯子给她,去卧室晃了一圈出来,丢给她一条毯子。“盖上。”就他进去拿毯子的这会儿功夫,红酒已经被她消灭掉半瓶。……
二、书友评论
我自己来评价一下吧,我觉得我自己有个毛病,好像每一本书开头都不是很出彩,但是会越写越顺越来越好看,谢谢宝子们的支持,一定不会辜负大家。
真的很喜欢作者的文笔,真的好好看,很多那种男女主恋爱的小细节,小动作描写真的很戳我,我一直认为抱抱、摸摸头那种亲密的小细节比亲亲和那个更能打动我爱慕
三、作品赏析
秦娆压根儿不知道他想了些什么,指了指桌上的红酒瓶,问:“我可以喝点么?”
沈浔微一颔首,取了只杯子给她,去卧室晃了一圈出来,丢给她一条毯子。
“盖上。”
就他进去拿毯子的这会儿功夫,红酒已经被她消灭掉半瓶。
她脸上染了些红晕,但是眼底却没有半分醉意。
秦娆见他盯着瓶子看,拿起来看了一眼,顿时咋舌,差不多六万块,就这样进了她的肚子。
简直是牛嚼牡丹。
秦娆又抬起头来看他,“要不,我给你买一瓶新的吧?”
沈浔表情有些无奈。
餐厅的一角,是一只实木酒柜。
他走过去,从里面挑了一支酒出来,放在秦娆面前的茶几上。
抬了抬下巴,说:“还有,随你喝。”
秦娆酒量很好,小时候和秦山一起练出来的,那时候爷俩一起坐在阳台上,喝着小酒,聊着天。
而现在,除了喝酒,她连阳台那样的地方都不敢再去了。
回忆戛然而止,思绪也跟着静了下来。
秦娆放下杯子,勉强笑了笑,“不喝了,有点困。”
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半梦半醒之间总是看见一些可怕的画面,有时是秦山,有时是一个身着红裙的女人。
相同的是,他们两人皆是从阳台一跃而下,皆是满身鲜血。
沈浔是被吵醒的,晚上习惯性处理些邮件,今天有件事比较棘手,等他解决妥当,已经过了两点。
刚睡着,隔壁就响起一声尖叫。
两人的卧室门只相隔了几米,他想也没想就打开门,刚准备开灯,房间里响起了略带沙哑的声音。
“别,别开灯。”
沈浔收回手,站在门口没往里进,很快,房间里又响起了浅浅的抽泣声。
秦娆埋着头说:“不好意思,你去睡觉吧。”
门“咔嗒”一响,几秒之后,又是椅子挪动的声音。
沈浔拖了把椅子坐在她床边,手肘支在膝盖上,在黑暗中看着她,“秦娆。”
没有回应,他又喊了一声,“秦娆。”
她抬起头,卧室的窗帘没拉严实,隐约透出来一点光,正好打在他身上。
沈浔:“不如我们每人说一个自己秘密?”
秦娆抱着腿坐在床上,吸了口气,“你先说还是我先说。”
沈浔沉默了片刻,身体往后靠,说:“我被人甩过,高中。”
说完,他还吊儿郎当地笑了笑,更像是自嘲,只是目光一直胶着在她脸上,想在昏暗的光线中看她听见这句话时是什么反应。
很可惜,秦娆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你是不是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挫折?”
“就这一次。”沈浔说。
秦娆笑了起来,“所以才特别难忘。”
沈浔点了点头,“你呢?你的秘密是什么?”
牵起的嘴角慢慢拉得平直,秦娆偏过头看向窗外,声音微微有些发颤,“我……我害死过两个人。”
……
方静雯和秦山离婚的时候,秦娆才五岁。
残留在脑中的记忆已经不是很多,唯一清晰的是方静雯离开的时候,她哭着求过、追过。
五岁的小姑娘,还是很贪恋母爱的温暖,可她记得当时方静雯头也没回的上了一辆豪车。
那时秦山抱着她安慰,说:“一一啊,没事,爸爸还在,咱们爷俩过。”
秦山和方静雯是相爱过的,所以给她起了个小名叫一一,寓意唯一。
可爱情终究没能敌过柴米油盐的细碎。
她从小在被人戳着脊梁骨长大,孩子们笑话她,说她是没妈的孩子,她妈跟大老板跑了。
大人们的态度要稍微委婉一些,可看她的眼神中多少还是带着同情。
小说《原来我是大佬的白月光》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