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现代言情小说,一定不要错过貌美如华写的一本已完结小说《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目前这本书已更新302122字,最新章节第128章 十年(大结局),这本书的主角是沈斯言陆知微。这本书又名《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
一、作品简介
如果你喜欢看小说,一定不要错过貌美如华的一本书《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主角是沈斯言陆知微。主要讲述了:沈斯言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他左腿内侧靠近三角区的确有颗黑痣,但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除了他的母亲,也就只有小时候给他洗过澡的蓁婶知道。但蓁婶不会将这种隐秘事告诉外人,而母亲也早已去世。他自己,也从不让……
二、书友评论
说实话我觉得男二也不算渣吧,就是那种既爱女主这个人,也爱女主的身份。但是男主爱女主也不纯粹啊,要是女主没这个身份,男主能和女主合作吗,早就一刀扎死女主了。而且我觉得男主这做法也很奇怪,应该一开始把事实告诉女主让女主自己选,而不是故意遮掩男二爱女主的事实,一直到女主慢慢喜欢上了他之后再坦白,我觉得男主真的很卑劣。
这本书写的不错,男女主角坎坷、悲惨的命运让人看了着实心疼,爱的不容易。还没看完我相信好人一生平安,作恶者不会有好下场。
这是我第一个,从头看到尾的小说!期待大大下一部作品!
怎么说呢,挺好的,遇到我喜欢的男主和女主,看到男二想要霸王硬上弓的时候,我超级生气!!!那个时候我都想好小作文给作者了!后面我才耐心看看,发现没有,虽然剧情挺短,而且男主妈妈抱错人这个我觉得不是很完美,希望作者再接再厉吧!
男主真惨,本来是天之骄子,结果意外导致失明,女主主动撩拨偷吻又给了成年就在一起的承诺,结果被催眠后只失去跟男主在一起这段时间的记忆,男主想等她成年再去找她,结果女主在17岁时爱上男主最痛恨的死敌私生子弟弟,为了女主的幸福,男主放弃了复仇放过死敌放弃了身份自我放逐直接摆烂,还要打听女主的情况,听到的都是女主跟死敌恩恩爱爱的消息,哪怕心如刀绞,还是继续关注女主。。。。。。
女主跟死敌恩恩爱爱六年,除了最后一步上床,做尽了恩爱情侣卿卿我我的事,跟男主在一起也延续着她跟死敌的日常,比如在病床前说的“我会一直陪着你”,做的事说的话都跟与死敌在一起时一模一样,死敌就是这么认出她的。。。。。。膈应死了,虽然重生文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套路,女主前世都是爱渣男当舔狗最后死了才悔恨,嗯,所以我现在连看重生文都要挑那种前世也爱男主,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表白没在一起,或者跟渣男很纯洁的那种
三、作品赏析
沈斯言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
他左腿内侧靠近三角区的确有颗黑痣,但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除了他的母亲,也就只有小时候给他洗过澡的蓁婶知道。
但蓁婶不会将这种隐秘事告诉外人,而母亲也早已去世。
他自己,也从不让人近身。
这女人知道他的腿内侧的秘密,的确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你是谁?”沈斯言终于对这只‘老鼠’,起了一点兴趣。
想要得到沈斯言的信任,陆知微就必须拿出一百分的真诚态度。陆知微不敢有丝毫隐瞒,她说:“我是陆知微。”
“陆知微?”嚼玩着这个名字,沈斯言忽而笑了起来,意味不明地说道:“沈锦年的未婚妻。”
前晚,陆家姐妹花出车祸坠入云江大河。妹妹陆知微被成功营救,姐姐陆知雅被江水冲走,至今下落不明。这事虽被陆家公关压住了热度,却瞒不过沈斯言。
但据他所知,沈锦年那心爱的未婚妻,今天早上才刚出院。
她不应该出现在他的卧室里,还刻意乔装成了清洁工。
啧。
有点意思啊。
沈斯言收起手杖,走到沙发上坐下。
他叠着长腿,兴致盎然地说道:“善良温和的姐姐,变态地痴爱着妹妹的男人。隐忍多年,姐姐终于忍不住了,决定弄死妹妹取而代之了。”
一语道破惊天真相,沈斯言赞道:“好一出偷梁换柱的精彩戏码。”
陆知微早知道沈斯言智商很高,却还是被他精准分析出真相的这一幕给秀到了。
跟这样一个聪明的男人合作,她不亏!
“证实了你的身份,那么接下来,该告诉我,你是如何知道那颗痣的存在了。”沈斯言长腿分开,挺拔宽阔的背部微微勾着,对着陆知微所在的方向,露出温柔俊雅的笑容来。“弟媳应该没有偷窥男性身体的癖好吧?”
笑意转瞬收敛,沈斯言像是潜伏在草丛中的毒蛇,朝陆知微吐着猩红阴冷的信子。“如果打算撒谎糊弄我,那你可得想好该怎么说了,若是被我看出来你在撒谎…”
沈斯言又开始拇指轻搓手杖了。
陆知微察觉到沈斯言对自己流露出来的杀意,哪里还敢对他撒谎!
犹豫了片刻,陆知微才说:“我死过一回。”顿了顿,她说:“在七天后。”
沈斯言愣了愣,接着便想笑,“你是在跟我讲冷笑话吗?”
陆知微知道这事听着匪夷所思,她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服沈斯言相信自己,只能将自己上一世的经历,一五一十告知沈斯言。
她说:“临死前,陆知雅给我灌了药,找人把我丢到了你的房间,你也被下了药,但我并不知道你体内的药是陆知雅下的,还是沈锦年。”
“不过你的意志力很强,你不肯屈服,便从那个斗柜里找到了一把刀。”陆知微指了指沈斯言右侧的斗柜,她说:“你将那把刀插入大腿,才用疼痛抵抗住了药物带来的生理反应。”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看到了你腿上的痣。”
沈斯言听着,似乎没有反应。
陆知微无法从沈斯言的表情去揣摩他的心思,因为他根本就面无表情。
陆知微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你问了我的遭遇,也说了跟你刚才差不多的话。你还说,就算沈锦年发现陆知雅不是我,也不会揭露真相。因为,比起娶我,他更需要迎娶的是陆家的千金。”
听到这里,沈斯言终于挑了挑眉头。
这的确像是他会说的话。
陆知微又说:“那晚,外面起了火,我很害怕,但你却一脸平静。”
望着沈斯言那仍显得波澜不惊的俊脸,陆知微神情复杂地说道:“沈斯言,你早就知道沈锦年要纵火害你,但你却不想逃生。你其实,不想活了,是不是?”
沈斯言像是被按了静音键,保持着倾身‘审视’陆知微的动作。
不想活了。
他的确对活着没有什么兴趣。
过了良久,沈斯言才起身靠回椅背,饶有兴致地质问陆知微 :“你的哥哥跟父亲都活着,听说他们对你很是宠爱。你大可以去找你的亲人诉说你的委屈,何必铤而走险跟我合作?”
沈斯言仍对陆知微持有疑心。
陆知微自嘲地笑了起来,她理智地将分析道:“我的父亲跟兄长宠爱我,这的确不假,可他们也同样宠爱着我的姐姐。就算我现在活着跑回家,将我的遭遇告知他们,他们不一定就会相信。”
“退一步讲,就算他们相信前晚那场车祸是陆知雅故意要害我,也不会认为陆知雅是天生的恶人,他们只会觉得陆知雅是在跟我争风吃醋。”
“我跟陆知雅都是陆家的宝贝,我侥幸活了下来,他们也不可能因为陆知雅伤害我这件事,就狠心将她送入监狱,断了她的大好人生。”
“毕竟陆家不是小家小户,家丑不可外扬。”说到这里,陆知微眼神变得狠辣坚毅,她咬着贝齿,心中滴着血,一字一句地说:“可我要的,不是陆知雅的道歉跟忏悔!”
“我要的,是陆知雅身败名裂,前程尽毁,永无抬头做人的那一天!”
她被陆知雅囚禁过、折磨过、下药出卖过。
重活一世,她绝不当软骨头!
仅仅只是道歉和忏悔,未免太简单了。
因为眼盲,沈斯言对他人的情绪感知力特别敏锐。
深刻地感受到了陆知微心中那滔天的恨意,沈斯言也有些理解陆知微决定铤而走险与自己合作的决定。
只是…
沈斯言斯文俊秀的脸颊上,牵起一抹冷嘲的笑意,他说:“跟你合作,用你的双手弄死沈锦年,这的确是一件令人期待的事。但是…”
沈斯言摇摇头,薄情寡义地说:“被沈锦年碰过的女人,我嫌恶心。”
他没有所谓的雏鸟情怀,但他实在是嫌弃沈锦年那个脏东西。
凡是被沈锦年碰过的东西,沈斯言都要丢掉,绝不可能再触碰。
更不要说,是被沈锦年碰过的女人。
小说《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