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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网络作者茶书金鱼的新书《回到大明当皇孙》 ,这是一本穿越小说,主角是朱雄英朱元璋。书中主要讲述了:洪武十五年,这才刚过了五月份,南京城的天儿已经热的像个蒸炉。御花园的花草没有一点精神的耷拉着,顶大的日头晒下来,晃得人一阵儿阵儿的眼晕,宫墙上的红漆都被晒得脱了一层皮。“奴婢启奏皇爷,皇后娘娘请皇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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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大明当皇孙》 免费试读

洪武十五年,这才刚过了五月份,南京城的天儿已经热的像个蒸炉。

御花园的花草没有一点精神的耷拉着,顶大的日头晒下来,晃得人一阵儿阵儿的眼晕,宫墙上的红漆都被晒得脱了一层皮。

“奴婢启奏皇爷,皇后娘娘请皇爷去坤宁宫,您快去看看吧,皇长孙…皇长孙…恐怕,恐怕”

哆嗦了半天,一咬牙,“太医说,恐怕,命在…命在不测…。

传信儿的太监着急忙慌跑过来,顾不上一脑门的汗,说完之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口大气儿也不敢喘。

正在批阅奏折的朱元璋眉毛一拧。

“咱大孙咋了?”

话还没说完,淡黄色一闪,在一旁伺候的太子朱标攸的一声冲了出去。

刚从勤政殿出来的的朱元璋扭头看向传信的太监。

朱元璋说话语速略微有些快,声线有些粗犷且低沉,身上的压迫感和自信似乎要透过声音溢出来。

咋回事儿这是,太医不是说见好了吗,昨儿个眼瞅着就能吃能喝了都,这…这咋就嗯…嗯?”

边问边往坤宁宫方向走,步子迈得很大。

行伍出身的朱元璋习惯穿硬底儿的靴子,踩在石头块儿上发出“磕沓磕沓”的声音。

朱元璋本就是好似烈火一般的性子,今儿个事态紧急,走的比平常尤快几分。

单手提着袍子,带着一股子风,走的飞快。

后边传信儿的太监只能迈着小碎步的往前撵,可是洪武朝的太监地位太低,总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久而久之走路就不敢岔开腿,只能紧赶慢赶的往前倒腾,显得有些滑稽。

回话的是马皇后身边的一个太监,是宫里伺候多年的老人了,对洪武皇帝的性子最是清楚不过。

随着老皇爷岁数渐长,也是越来越不好伺候了,宫里宫外数不清的人无缘无故掉了脑袋。

就在前年。奸党胡惟庸谋逆,他趁着不当值的空当,还专门跑出宫去看了一眼。

数万人一日之间被砍了脑袋,胡惟庸本人更是被五马分尸。

人犯的血染红了整个秦淮河。

想着那些人死时的惨状,吓得自己连着好几天夜里都没睡个囫囵觉。

可再害怕,皇帝的问话得回呀:

“回皇爷,今儿个晌午主子高烧不退,进了几口清粥也都给吐了出来,娘娘着太医开了几副方子,给主子灌了,也都被主子吐了出来,太医们束手无策…

可话还没说完,老爷子那边就骂上了。

“遭了娘瘟的庸医,没一个吃好草料的东西,咱大孙才八岁呀,一个孩子都看不好,要他们有啥用,要是…哼哼,咱要他们全家….”

“妹子,咱大孙咋样了,昨儿个不是还….”

听见老爷子的声音,一脸泪痕的马皇后尽管十分悲伤,也不禁眉毛都立了起来:

“整天忙的找不见人影儿,拉磨的驴还有个吃草的功夫,你比驴还忙?孙子的死活都不管了”?

老两口正儿八经的结发夫妻,一起经历了不知多少的明枪暗刀,不管宫里宫外,能这么数落朱元璋的也就这么一个人。

换了任何旁人,敢这么跟老爷子说话,坟头草都割几茬了。

马皇后抿了抿嘴,正欲再说,却发现老爷子到了床边儿,朱标在身后也是红了眼眶,伸头垫脚的直往床上瞅。

老爷子坐在床边,伸手摸了摸朱雄英的额头。

看着床上躺着的命若悬丝,已经陷入昏迷的朱雄英,声音不由的小了起来。轻声的呼唤道:

“大孙,大孙,咱来看你来啦,你可别吓唬爷爷,啊!”

顿了顿,鼻子哼着点哭腔儿:

“来,睁开眼看看爷爷,你可得快点好起来,要不你让咱可咋办呐。”

“你看…你看爷爷头发都已经白了这么多,可不敢吓唬爷爷,啊…”

“等你好了呀,爷爷带你买零嘴儿吃,鸭血汤,锅贴饼子,糖葫芦。”

“尤其那糖葫芦哇,搁树上刚择下来的山楂让糖皮子裹着,咬上一口呀,脆生生,甜滋滋,带着点儿酸,好吃着哩….”

老爷子自己给地主放牛的出身。

记得小时候看见地主刘德家的小儿子拿着一根糖葫芦咔哧咔哧的吃的香甜。

老爷子暗地里馋的吞了半斤的口水。

等到后来天下大定了,放牛娃也成了坐拥天下的朱皇帝,可是再看见路边卖的糖葫芦。

几十岁的人了,也就没了那个心思。

人嘛,小时候想得而不可得,等长大了,轻而易举的,便可以满足当年的愿望,却又没有了当初的念想。

一旁的马皇后也从来没有见过老爷子那么伤心过,也不忍再过苛责,不由的转过头去。

说归说,可是眼看着朱雄英胸口起伏越来越弱,呼出的气息也近乎没有,老爷子不禁悲从心来:嚎啕道:

“啊哈哈呀,咱的大孙呐,你咋那狠的心呐,这可让咱咋活哇!”

“贼老天,奸贼啊,恶贼,有啥能耐都冲着咱使,冲着咱来,干啥要作贱咱的大孙,咱苦命的大孙呦”…

偌大的坤宁宫,静的像是掉一根针都能听见似的,只有一个须发露白的老汉又哭又骂,嚎啕大哭。

因为出身不好,老爷子一辈子虽然杀人无算,但对自己的家人,却是出奇的好。

国朝的朱氏子孙,可以什么活计都不干,什么差都不当,完全当猪养,俸禄就可以比当朝职位最高的官员多七倍有余。

生得好,也是一门艺术。

尤其今儿个躺这儿的孩子还是他自己嫡亲的孙子,是太子朱标的大儿子,老爷子的心头肉。

老爷子少年时,淮西大旱,又起蚂蚱,再起瘟疫。

元廷又不顾民情,强征百姓修河,结果…..

老爷子全家死绝,只剩下一个二哥把最后的一口稻米粮种留给了老爷子,而后各奔东西。

老爷子得了天下后,翻遍了天下,也没找到二哥,想来在兵荒马乱之际,早已变成了一堆冢中枯骨。

所以,老爷子不管在外人面前如何强硬,如何残暴,但尤更看重亲情。

作为老朱家的当家人来说,老爷子是合格的。

只是朱雄英现在还小,从小又没了娘,当爹的朱标又整日的忙于国事,平日里偶有关怀。

老爷子和老太太平时就有些近乎溺爱了。让这孩子从小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纠结了宫里几个还没就藩的小王爷,整日里的胡闹。

俨然成为了宫里的混世魔王。

小说《回到大明当皇孙》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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