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中的高顺吕布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历史古代风格小说被努力的菜鸟描述的非常生动,看的人很过瘾。“努力的菜鸟”大大已经写了2170389字,最新章节第七百七十一章 吕布求见。
一、作品简介
历史古代类型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安利给大家阅读,这本书的作者努力的菜鸟是网文大神哦,主角是高顺吕布。主要讲述了:高顺本想就随便洗洗,没想到胡从安排很到位,竟然很快让人烧好了热水,找了一个浴桶过来。说实话,高顺都没搞明白胡从是怎么做到的。等高顺进入房间准备洗澡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他认得这人,是被……
二、书友评论
并州本来是最好的战略要地,却要去什么扬州,还什么扬州水军,水军攻城略地不行的,本来在并州最好,训练骑兵,却要搞什么千里转移,从古至今都是北往南打容易,南往北打很难,因为北面雄关很多,扬州除了长江还有什么?只要被人度过长江就必败无疑,作者不懂军事就不要乱写,就是解放时期都是北往南打,扬州只有一个优势就是长江,其他都是短处,但是并州的长处太多了,只要拿下河套就有源源不断战马,然后下幽州,接着拿下凉州,在拿下益州,到了这一步基本上想打谁就打谁,别人还拿自己没办法,因为这些地方只要守住那就个关口,谁也打不过来,作者你好好研究一下汉朝的地图,我是研究过的
三国的高顺被作者写没了,主角是直接连人穿越回来的,那三国的高顺肯定也在啊。
主角又不是灵魂穿越,那么请问真正的名将高顺去那里了?还有一直埋头写主角发展别的诸侯一句都不提?就算情节不错也最多能🉐️3🌟
有毒提示!!!!!!
送女送女送女送女送女,不但送女,别人都要搞死你了,你还和别人称兄道弟!吕布次次威胁抢劫,还能对他跪地就拜!🐮👍
首先是主角有防弹衣,一开始还视如珍宝,后来居然不穿了,结果被人劈了,差点挂了,为什么呢?再者都发明手雷了,居然使用一次后就莫名其妙不用了。也不再继续研制了,用它攻城不香么?多弄一些炸不开城门吗?打徐州死了一万多人,不会用这个炸城门,还不能扔到城墙上吗?
三、最新章节
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小说最新章节 第七百七十一章 吕布求见 免费试读
很快又是十日过去,南阳生产的第一批水泥也终于呈现在所有人的眼前,高顺亲自查看,在确定没有问题后就正式投入生产。随着水泥的出产,宛城附近再次出现了异常奇景,百姓们纷纷涌出城外,围在官道旁观看筑路。修路本是一场苦差事,可现在完全不同了。新主公发明了一件神物,可以短短时间就让泥土路变成平整如镜面的石头路,而且速度奇快无比。这绝对是天下绝无仅有……
四、作品赏析
高顺本想就随便洗洗,没想到胡从安排很到位,竟然很快让人烧好了热水,找了一个浴桶过来。
说实话,高顺都没搞明白胡从是怎么做到的。
等高顺进入房间准备洗澡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他认得这人,是被救的那13名女人中的一个,算的上天生丽质,大约十七八岁,头上挽了发髻,看样子已经结婚了。
高顺感觉有些怪,就说道:“麻烦你了,多谢!”
高顺的意思是我要洗澡了,你可以出去了。
没想到他说这话,那女人没动,却是直接跪拜:“青奴服侍公子沐浴!”
“纳尼?服侍我沐浴?”高顺被吓了一跳,这种事情他也只在电影电视上看过,没想到还真亲身碰到了。
“呃……不用了,我自己洗就好!”高顺连连摆手,他真没这种习惯。
没想到那自称青奴的女子竟然落下泪了,这可把高顺给吓了一跳,自己没怎么着她呀,怎么就哭上了呢。
青奴似乎鼓起了莫大的勇气道:“公子可是看不上青奴这乡野村姑?若是公子看不上青奴,那青奴只怕唯有一死了。
青奴自知姿色平庸,不过青奴还未成婚,还是完璧之身,因为爹爹和哥哥早亡,发髻只是为了不被人欺负才挽的。
现在,青奴只身一人,无依无靠,若是没有公子护佑,只怕没几天就要沦为他人玩物。
青奴不懂其他,只知道公子是好人,青奴无以为报,如今只剩这身子还算清白,愿意跟随公子,终身为奴为婢侍奉公子,还望公子垂怜!”
高顺也是内心感慨,这个世道,普通人很难活,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更难活,可是他如今也不知道以后会走什么路,他真不知道能不能护得住其他人。
“唉,我理解你的心思,不过我连自己以后会怎么样都不知道,你却是要跟着我,今晚上的事情你也看到了,若是那飞将军吕布为我不满,直接便呢个杀了我,你跟着我,万一有事,只怕也只会跟着枉死!”高顺劝说道。
青奴却是很坚定:“青奴虽然粗鄙,但也知道公子是有大本事的人,日后必然有大造化,青奴别无他求,只求跟在公子身边,每日铺床叠被,洒扫庭院,过个安稳日子。
青奴知道,这世上没有白吃的饭,公子之前救了青奴已是再造之恩,本不该妄想,但青奴想活着,还请公子怜惜。
若是哪天死了,青奴亦无怨无悔,起码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看着青奴似乎有种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的意思,让高顺也是扶额不已。
我自己都没多少自信呢,你倒是很有信心啊。
不过高顺不得不说,这个青奴比其他女人有眼力,有心机,看到自己被吕布热情接待,就决定要投向自己,也算是一种聪明。
不过他并不怪她,这种社会,女人地位极低,想要啥生存只能依附于某个强大的男人,青奴的做法只是为求活,无可厚非。
高顺答应了,没再赶青奴出去,不过他也没当着青奴的面脱衣服,他不习惯。
他让青奴背过身自己脱了衣服进了浴桶中坐下,才让青奴转过来。
青奴给他搓澡,动作很轻柔,很生涩,手指都在打颤,明显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高顺没有制止,正如青奴所说,一切都有代价,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欠谁的,既然别人要靠他活着,自然要付出自己的代价,而青奴的代价,就是她的身体和这一条命。
享受着舒服的热水澡,和美女的按摩,高顺也闭上眼睛想着自己的事情。
三国演义他很喜欢,自然知道这个时代有个跟自己同名的人,就是吕布的手下大将,命运似乎就是安排他从这个起点开始。
不过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没法接受这个时代的封建忠君思想,他忠的,也只是他曾今的祖国,而不是某个个人,让他走原本那个高顺的老路,他,拒绝!
要忠,也是别人忠于他,而不是自己终于别人!
他很清楚,历史上的高顺很厉害,也对吕布忠心耿耿,却是一生都没怎么受到重用,甚至到最后,连兵权都被夺走给了吕布的姻亲魏续。
不过这里危险重重,出行也很不方便,找人靠嘴,出行靠腿,他也不确定自己在这个时代能活成什么样,说不定还真的要跟着吕布混一阵子,暂时顶上那个历史上高顺的位置。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他不会跟着吕布去到处逃命。
就是自己要找一个靠山,也要找个能舒服过日子的,比如去益州,去荆州,或者去江南,至少那些偏离中原的地方最近这十多年还是平安的。
青奴很有眼色,没有打扰高顺,就就轻轻的给他按摩搓澡,然后就守在一边,把高顺脱下的防弹衣给擦干净,也把那双陆战靴擦的很亮。
她虽然见识不多,可那种材料一看就是好东西,绝对是稀世珍宝一样的东西,至少她连听都没听人说过有这么好的东西。
高顺直接睡着了,到最后还是青奴把他给叫醒的,因为水已经彻底凉了。
胡从很用心,早给高顺准备了合适的衣服,都是从战利品中找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有些寒酸,但换上后,起码能挡住肉了,也看着像个正常人了,头发除外。
高顺没有放弃自己的战靴和防弹衣,穿上也不碍事,他也不放心现在身边这些人,谁知道会不会被偷走。
这些东西可不仅仅是他的防护用品,更是他曾今的回忆,带着念想。
时间不久,门外胡从就来敲门,说是吕布派人来请了。
高顺直接出门,外面果然有军士在等候,为首的是那个曾今跟在吕布身边的一个强壮汉子。
看见高顺出来,那人立马躬身抱拳,很是尊敬道:“高公子,小人牛二,奉都尉大人之命来请公子过去赴宴!”
在这边城,实力就是硬道理,你强大,必然能得到所有人的尊敬。
高顺的战绩绝对很吓人,那些匈奴兵的兵器和弓箭就是证明,兵器对于战士来说,那可是跟性命一样重要的东西,哪能随便弄到,想作假都不行,而且高顺挡住了吕布的试探一击,这就是实力。
“嗯,辛苦你了,走吧!”高顺点点头。
一路上,这个叫牛二的壮汉话很多,满满的都是对高顺的敬佩之意,让高顺都感觉有些脸红了。
不过高顺也借口自己在山中长大,对外面的事情所知甚少,问了不少情况。
原来,这九原城,就是吕布的官职最大,文官是有,但自从原来的太守病逝之后,这里就没有新的人前来了,因此吕布一个都尉就成了全城最大的官,也掌控了全城所有的大权。
吕布现在手下主要有两个重要人物,一文一武,武将是曹性,官职是别部司马,文官是魏子恒,掌管钱粮,也处理日常政务,其他的都是普通人员。
主要也是吕布读书不多,对于那些政务很不喜欢,干脆扔给这位。
汉朝的军制是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二曲为一部,设军司马统御,也称为别部司马,千人一部,由都尉统御。
不过这里是边城,每一个级别所管制的人马就没那么严格了,这个城里有2000多人马,也就是说,吕布手下足足有2000人马。
对于人马,吕布抓的很紧,曹性手上也就仅仅带领400人,其余全部由他自己亲自掌控。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高顺也算对这里有了一些认识,看来对于吕布,还是不等轻易得罪的。
适应,这是高顺心里给自己的任务,在这里,他必须学会适应,无论是青奴这样的女子,还是吕布这样的只手遮天的大人物,还有这个时代,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学会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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