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欢乐种田:挖菜挖出了个金手指的作者是随意小忙,主角是熊孩子。主要讲述了:齐国,青阳县西边的小石村。正值秋收时节,临近午时,一共十来户人家的小村子里,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家家户户不是在地里忙活,就是在村子中央的打谷场上忙活,就连最最顽皮的熊孩子们,也都被抓去干活打下手了。这…
《欢乐种田:挖菜挖出了个金手指》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齐国,青阳县西边的小石村。
正值秋收时节,临近午时,一共十来户人家的小村子里,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家家户户不是在地里忙活,就是在村子中央的打谷场上忙活,就连最最顽皮的熊孩子们,也都被抓去干活打下手了。
这个时代的人,对粮食的渴望都是刻进骨子里的,哪怕是平日里再不懂事的娃,这个时节也都是乖巧听话的。
而小溪家里因为只有两亩坡地,所以早早收完了,现正领着弟弟在村口的小坡上挖野菜。家里的地种的是大黄米,吃的也是。村里家家户户种的粮食也都差不多,偶尔也会种些高粱、麦子、大豆什么的,但就是没有种水稻的。
倒是听村里的人说镇上有卖大米的,但小溪穿到这里六年来,还没吃几回,只在娘亲生弟弟时,蹭了几顿米粥。这让前世放着白花花的大米饭不吃,而天天要减肥的她不禁怀疑,是不是就因为前世的身在福中不知福,所以才被老天爷扔到了这个贫瘠的没听说过的朝代?
是的,小溪是穿越的,还是胎穿,大名叫秦溪,跟前世一样。
前世的她是个孤儿,长大后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大专生,没啥特长,喜欢看小说,也喜欢美食,但身体却是易胖体质,所以很少吃米饭,经常吃一顿好的,就得饿上自己几顿。
唉……真是应了那句话,不作不死。
平时这种操作没少干,也没见有啥问题,那次也不知是哪里不对了,饿完醒来她就有一种被水包围的感觉,周围黑漆漆,暖洋洋,迷迷糊糊中想伸个懒腰,却感觉手脚四处碰壁,当时一下如遭雷击,简直懵成了二百五。
作为一个小说爱好者,这种场景最熟悉不过啊有没有!
这,这……这就跟传说中的胎穿一毛一样啊!果然,随之而来的一些声音也印证这个猜测。
得!作为一个还在娘亲肚子里的胎儿来说,她除了接受现实,还能怎么办呢?她也很绝望的好吧!
但好歹这一世有爹有娘,还有一个爷爷,不用再孤零零一个人生活了。这么一想,倒也是赚了。
之后顺利出生,慢慢成长体会亲情,也慢慢的接触到了这个世界一些信息。当然,综合这些信息之后,小溪就总结出一个字“穷”!
实在是太穷了!以现代人的认知来说,这地方真是穷得没法说,都穷出花来了。
比如说,草鞋。村里人除了成亲祭祖之类的大事外,一年四季基本都穿草鞋。
春秋,穿细草绳编得比较密的草鞋;
夏天,穿编得稀疏露脚趾的草鞋,当然,还有光脚的;
冬天,穿粗草绳编织的厚一点的草鞋,垫点碎布,稍好一点的,就在草鞋里面加个布的内衬,夹层里再塞点芦花保暖,这个叫芦花靴,名字挺好听,但,它还是草鞋!
还有大姑娘小媳妇毛孩子,她们的草鞋,还会有一些装饰。有直接用草绳编织的花样,也有加了五颜六色碎布头,混编而成的花样。总之,以小溪这个手残党的眼光来说,美观精巧不亚于工艺品,如果只是用来装饰的话,还是很惹人喜爱的!
而男人们的草鞋则除了季节之分外,就都以实用牢固为主,毕竟都是家里的顶梁柱,都是要干重力活,没必要整那些花里胡哨的。
至于布鞋,小溪长这么大,只见一个人平日里常穿,那就是村长家的大儿子,在镇上店铺里当伙计的李大柱,小溪叫他大柱叔。大柱叔这份活计因为要迎来送往,需要穿得体面一些,而且在店铺干活,挣钱也多些,不像地里干活那么费鞋,所以也还算穿得起。
这,就算是平日里全村穿着最体面的一个人了。
小说《欢乐种田:挖菜挖出了个金手指》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