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非常热门的一本书《穿越乱世,带着空间去逃荒》 ,它的作者是未定下,主角是李筝顾成泽。书中主要讲述了:不只是李筝吃的满足,隔壁何婶子一家也是吃的满足,何婶子一家吃完坐在凳子上扶着肚子,再看那碗干净的都不用洗了。“唉,筝丫头也不知道怎么做的,这肉吃着怎么就这么香呢?之前我做的时候也没这么香啊!”这时候的……
《穿越乱世,带着空间去逃荒》 免费试读
不只是李筝吃的满足,隔壁何婶子一家也是吃的满足,何婶子一家吃完坐在凳子上扶着肚子,再看那碗干净的都不用洗了。“唉,筝丫头也不知道怎么做的,这肉吃着怎么就这么香呢?之前我做的时候也没这么香啊!”这时候的饭食还没有弄出来油炒菜,都是蒸煮着吃的。
“娘,阿筝姐姐做饭本来就很好吃之前的梅菜饼就很好吃,我吃这肉甜甜的应该还放糖了。”狗蛋还舔着嘴巴回味着。其他人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看表情就知道也是赞同的。
“过两天我带老大老二再去山上砍些柴。”何大叔虽然不爱说话但是也用行动表示了一下,自己不能占便宜。
“放心,我看筝丫头今天买了匹布,应该是要做衣服的,她应该不会,明天我就去给她做。”何老爹没说话,点了点头,这是也赞同的意思。
第二天,李筝做了些肉饼放进空间带着宝哥儿往后山走去,宝哥儿一个人在家自己不放心,就带着,有危险的话还有空间呢,把宝哥儿放到空间里,宝哥儿虽小但是是个嘴严的小孩,她也放心。把宝哥儿放到竹筐里背着,现在宝哥儿的重量对自己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一边走一边看到药材就摘了放到空间里种下,又跟宝哥儿讲讲这个药材叫什么,有什么作用,也不管能不能听懂,反正听得多了也就记住了。“宝哥儿这是三七。”
“三七。”
“宝哥儿,这是半夏。”“半夏。”……
突然有只野鸡从李筝眼前飞过,“宝哥儿,嘘。”好啊,走了半天才看到只野鸡,这可不能错过,手里抓了一把石子,先拿了一颗用力朝野鸡的脖子方向扔,“砰。”嗯?就这么简单?这就好了?看着已经断了脖子的野鸡不禁疑问?心想这武功真是个好东西。
“鸡,吃鸡,姐姐吃鸡。”宝哥儿倒是挺兴奋的,拍着手鼓掌。“宝哥儿也要学,要学。”姐姐这么厉害,我也要,而且天天吃鸡。
“嗯?宝哥儿想学啊,好啊,不过现在宝哥儿太小了,明年开始学好不好?”本来就是打算让宝哥儿学的,自己主动学也比自己强迫着学好,再说这古代好像一直都有动乱不太平,能自保也是好的。
等下山的时候李筝的筐里已经有了一只野鸡,而空间里已经有了三只野鸡和一只兔子了。刚到门口就看见何婶子在敲着门,“婶子,怎么了。”
“筝丫头,你去哪了。”
“婶子,我去山上采了些药。”说着拿出了筐里的药材,自己采药的事情何婶子也是知道的。
“好,下次去可要小心些不要进深山。对了,筝丫头我来是问你你的那匹布打算怎么办,你要做衣服的话婶子这几天就给做了。”
“婶子,你不说我还想找你呢,本来想着是过两天农忙完了,再跟你讲的。”没想到自己还没见过,婶子就来了,看来对自己还挺上心的。
“哎呀,这有什么,这两天就快完了,晚上我也没事给你做做就行了,不费什么功夫。”
“那好,婶子我这就给你拿过来。”
何婶子拿过布就要回去了,看李筝还在送就说:“行了,筝丫头,别送了,婶子做完就给你送过来,进去吧啊。”说完就拿着布走了。
看着何婶子的背影想着等婶子做好后,给婶子家送只鸡过去。
李筝回到厨房先把鸡给杀了,又剁成块,直接用油爆炒,炒成金黄色,又加了些姜片,葱段继续炒再加些水淹过鸡肉,再放些酱,就开始炖,这是野鸡肉质有些柴,不炖的话怕宝哥儿咬不动。又和面,拽成剂子,擀成薄饼,等鸡肉熟了盛出,再用锅把薄饼烙熟,又炒了个青菜。家里只有一个锅就是不方便,看来还得再买一个或者弄个砂锅。
宝哥儿看着炖的野鸡肉,眼睛瞪的老大,吞着口水。李筝好笑道:“来给宝哥儿一个大鸡腿。”宝哥儿手拿着鸡腿咬了一口说:“姐姐,好好吃。”“好吃就多吃点。”李筝拿了个鸡翅啃着,还是鸡翅鸡爪这些肉更好吃,虽然昨天吃了猪肉解了馋,但是天天更吃好啊,李筝眯着眼睛享受着。宝哥儿胃口小吃个鸡腿吃几口菜就差不多饱了,看着这些菜感慨唉,还是掌握不好两个人的量啊。
两年后。
在这两年里,李筝的生活非常的规律晚上练功,上午带着宝哥儿练功,下午教宝哥儿读书,顺便自己学习药方、制药。每过一个月去一次镇上卖药材,顺便采购东西,也只有自己的面貌有些改变了因为练武和泉水自己已经长到一米六五了,而且肤色白里透红,丹凤眼,瓜子脸,薄厚适中的嘴唇,面貌中上吧。宝哥儿是在一年前也就是三岁的时候就开始教他练功了,毕竟古人都是从三岁启蒙,练武的,而且越早练越好。宝哥儿自己也很努力,每天都坚持练,但是还小就先每天上午练一个时辰,也是够努力再加上泉水进展也是很快的练了一年也能打些野鸡小猎物了。
而李筝在这两年也是日夜不停的练功,轻功已经能够踮起脚尖就能上到树尖甚至更高,为了检验自己的武功,在有天夜里,施展轻功从家到镇子上竟然用了不到一刻钟,因此便过段时间就会带着宝哥儿去府城买些粮食顺便谈听一些消息,不过这两年并没有什么大的消息只是老皇帝愈发不爱上朝并且沉迷享乐,而且这两年里镇上村里很平静,让自己一度以为不会发生什么事,可是那种强烈的感觉并没有停下而是愈发强烈,让自己更加不安,毕竟这可是会死人,自己在前世的时候从没有见过死人,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适应。
空间里的东西经过这两年的积累,也存了大概几万斤粮食,肉类的更多,自己每天上山,几乎都能打到猎物,看着堆成小山的肉类和鸡蛋,一部分是买的一部分是自己打的,也就是古代山里的动物比人多,要是在肯定要保护,不能猎杀野生动物(要保护动物哦)。衣服也准备了几件,还有棉衣,都是在府城买的。尤其是制的药丸几乎每种都做了,治疗风寒的、咳嗽的等等,还有治外伤的也准备了好多。
小说《穿越乱世,带着空间去逃荒》试读结束